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電子口岸發展“十二五”規劃》。《規劃》指出,到2015年電子口岸平臺基礎設施將進一步完善,基本實現網絡化協同口岸監管模式。
《規劃》指出,到2015年電子口岸平臺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電子口岸平臺通關、物流、商務功能進一步豐富,企業通關更加高效、有序、便捷,口岸綜合執法和服務能力顯著提升,符合國際“單一窗口”建設管理規則和通行標準、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中國特色“單一窗口”工程初步建成。
同時,基本實現網絡化協同口岸監管模式。口岸管理部門信息共享的深度和廣度取得重大進展,聯網核查和輔助決策內容不斷豐富,電子口岸平臺與各部門政務外網建設協調發展,口岸管理部門聯合監管執法和服務能力顯著增強。
《規劃》還指出,將基本實現大通關“一站式”服務體系。口岸大通關業務流程進一步優化,數據共享和信息資源利用水平進一步提高,與大通關相關的物流商務服務健康發展,物流協同、商務服務、配套支付等綜合服務能力明顯增強。
另外,基本形成與電子口岸發展相適應的技術支撐體系。電子口岸平臺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網絡覆蓋范圍進一步擴大,平臺運行維護及安全保障能力顯著提高,整體運行可用率達到99.9%,有效滿足電子口岸可持續發展需要。
《規劃》還明確了“十二五”電子口岸發展的重點任務,將建設跨部門綜合信息共享數據庫。依托電子口岸共建共管共享的合作機制,建立健全權責清晰、管理規范的信息發布、更新與利用共享機制。推進跨部門聯網項目建設,支持地方電子口岸開展大通關綜合項目建設。
任務還包括,擴大網絡覆蓋范圍,加強平臺支撐體系建設,強化信息安全保障,探索建立電子口岸云服務機制,推進電子口岸一體化客戶服務體系建設等內容。
《規劃》中指出,電子口岸委成員單位要制定本規劃的具體實施方案,明確責任部門,抓好任務落實。電子口岸委辦公室要加強政策研究和指導,充分發揮溝通協調和指導作用。地方政府要制定本地區電子口岸發展規劃,協調相關部門積極參與支持項目建設。中國電子口岸數據中心要做好跨部門聯網及大通關物流商務服務項目建設,加強對地方電子口岸的指導和服務。
同時,地方政府要為電子口岸建設和運行維護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要多渠道籌措資金,積極開拓面向市場的增值服務,推進與大通關相關、為企業服務的物流商務項目,提高服務水平。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要嚴格執行信息化工程資金管理相關規定。
此外,還要積極開展電子口岸相關法律法規的研究工作,推動建立符合我國電子口岸建設和發展需要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體系。借鑒國際經驗,參照有關國家和行業標準,研究建立電子口岸安全管理、數據交換等方面的規范體系。
新時代鞋服物流與供應鏈面臨的變革和挑戰03月07日 20:38
點贊:這個雙11,物流大佬一起做了這件事11月22日 21:43
物流管理機構及政策分布概覽12月04日 14:10
盤點:2017中國零售業十大事件12月12日 13:57
2017年中國零售電商十大熱點事件點評12月28日 09:58